
中国自古以来十分重视家族传承,古代人对儿童的抚养和教育尤为用心。自周代开始,育儿的方式就已逐渐完善,甚至有了详细的胎教方法,令中国在育儿方面的水平远超其他国家。然而,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,社会上出现了大量父母抛弃孩子的现象,甚至严重到国家不得不出台政策干预。为何在这个时期,抛弃孩子成为普遍现象呢?
从东汉末年开始,中国进入了长时间的战乱时期,尽管西晋曾短暂统一全国,但随后的几百年里,中国一直处于分裂状态,社会动荡、战火不断。战争使百姓的生活遭受重创,百姓为了躲避战乱,常常被迫举家逃难。此时,年幼的孩子成为了沉重的负担。
在三国时期,曹魏大臣王粲在《七哀诗》中描述了战乱中的惨状:“路有饥妇人,抱子弃草间。顾闻号泣声,挥涕独不还。”这表明,当时百姓弃儿的情况极为常见。
展开剩余81%进入南北朝时期,战争更为频繁,百姓不得不一次次逃难,每当战事临近,农妇们常常将刚出生的婴儿放入盆中,投入河中。她们有时会对孩子说:“贺汝先登仙堂,我寻后就汝。”意思是把孩子抛入河流,也许会被有缘人救起,这成了她们认为孩子唯一能活命的希望。
在侯景之乱时,南方的百姓受到了极大的伤害,许多地方无法耕种,粮食匮乏,饥荒逼迫百姓甚至食人。当地的百姓甚至以换食的方式度过难关,令人心碎。
战乱中的志怪故事,也折射出当时抛弃孩子的普遍现象。刘义庆的《幽明录》中提到,东汉末年一对夫妇,为了躲避战乱,将七八岁的女儿留在一座破旧的古墓里,作为保护她免受战争伤害的手段。几年后战乱平息,夫妻俩回乡找女儿的尸骨,竟惊讶地发现她仍然活着。原来她模仿墓中神龟的呼吸方式,竟然学会了长生不老之术,奇迹般存活下来。虽然故事荒诞,但它反映了战乱中的百姓是如何在绝望中做出选择。
魏晋南北朝时期,持续的战乱使得中国人口大幅减少。在西晋建立时,人口甚至比东汉中后期减少了三分之二。人口减少使得国家的财政非常紧张,因此政府开始降低成丁年龄。从曹魏时期开始,十六岁以上的男性被视为“正丁”,十三至十五岁的男童则成为“次丁”,必须承担赋税负担。对于百姓来说,这意味着沉重的税负和生存压力。
随着战争的持续,百姓的生活愈加艰难。为了减轻税负,贫困的家庭往往选择抛弃未满岁数的孩子,特别是男童。这不仅令孩子们无法得到抚养,很多人因此夭折,也给社会和国家的恢复带来极大挑战。
在此期间,曹丕规定十六岁成丁,但这一政策对百姓的负担极大。在东晋时期,孝武帝改革时提高了成丁年龄至二十岁,但很快由于战争压力,政策被废止,成丁年龄重新降至十六岁。甚至在刘裕北伐时期,征召兵员时,甚至有不足十二岁的孩子被征召,这显示了成丁年龄的规定已经变得形同虚设。
南北朝时期,北方的成丁年龄相对较高,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百姓的税负与徭役压力。而南方由于土地兼并严重,百姓的生活更加困苦,税负加重。家庭中的女孩并不需要承担税赋和劳役,但由于生产秩序混乱及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,很多家庭会遗弃刚出生的女婴,尤其是在贫困的家庭中,情况尤为严重。
除了经济压力和社会动荡,封建迷信也是导致弃婴的原因之一。例如,谢灵运出生后,其家族因迷信认为他将给家族带来不祥,差点被遗弃。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刘宋皇室,长子刘劭因被认为会影响家族命运而遭到嫌弃。
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社会动荡与士族文化的发展,使得家族的荣誉和利益往往超过了父母对孩子的情感。在战乱和压力面前,许多家庭选择抛弃孩子,甚至通过贩卖孩子换取生存物资。这种做法深深影响了当时的社会风气,并且也让百姓的痛苦与无奈持续不断。
总的来说,魏晋南北朝时期,社会的动荡、封建迷信、重男轻女的观念以及战争的残酷,导致了大量儿童的被抛弃。这种历史现象,不仅揭示了那个时代百姓的艰难生存状况,也反映了当时政治和社会体制的沉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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